(一)法定继承中规定的非亲属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二)根据遗嘱继承取得财产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可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非继承人以外的人。(三)因受遗赠取得财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一般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