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必须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必须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有效的遗嘱是遗嘱者在制作遗嘱时,具有完全的行动能力。遗嘱意味着真实、自由意志、合法,遗嘱人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言是缺乏劳动能力,必须对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被遗赠者存在于遗嘱生效时,未死亡。为了使遗赠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必须在被遗赠者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