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关心职工安全健康、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及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同时,还需要检查思想、制度和管理的状况。正确运用安全检查这一简便有效的手段,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效性,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法律分析
安全检查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的,通过检查领导、思想、制度和管理,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并促使企业及被检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查领导。
就是在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时,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能否坚持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的原则办事;企业有无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措经费有无保证等。
2、查思想。
就是查企业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各有关部门及人员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查制度。
就是查企业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正确、完善,并能否严格执行。
4、查管理。
就是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全员管理、目标管理和生产全过程管理的工作。
5、查隐患。
就是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查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知识总结:安全检查是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种既简便又行之有效的手段。正确运用好这一手段,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效性,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拓展延伸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何查领导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当保持清正廉明的形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因此,在安全检查中,查领导是否涉及违规行为,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如果安全检查中发现了领导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公务员应当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检查工作。
另外,为了保障检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安全检查应当由独立的检查小组进行,检查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如果安全检查中出现了不公或权力寻租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综上所述,安全检查中查领导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但无论如何,公务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明的形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安全检查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领导、思想、制度和管理,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并促使企业及被检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正确运用好这一手段,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效性,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