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赔钱太少,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认为赔偿过少的,那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准备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
法律分析
如果工伤公司赔钱太少,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认为赔偿过少的,那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准备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申请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是多久
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工伤司法鉴定申请如何写
工伤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情况;申请工伤鉴定的意愿;申请书落款处签名和写上日期,让用人单位写上单位意见和盖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法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因此,如果工伤公司赔钱太少,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尝试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争取更多的赔偿。
结语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工伤公司赔钱太少,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工伤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情况、申请工伤鉴定的意愿、申请书落款处签名和写上日期,让用人单位写上单位意见和盖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