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全员聘用制度体系
1、继续做好全员聘用的相关工作。
在开展全员竞聘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管理的要求,组织全校教职工陆续签订聘用合同,报批兑现聘后的国家政策性工资待遇,及时总结全员聘用工作经验,针对首次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完善聘用管理方案,使聘用管理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全面建立全员聘用制度更加有利于学校建设发展,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实施绩效工资改革。
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改革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在政策范围内的校内绩效分配机制,制定校内绩效分配办法,改进分配方式,扩大各单位各部门对教职工的分配自主权。
3、制定临时工作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完善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制定并组织实施临时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精简高效、合理设岗、总量控制、依法管理、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基本工作思路,制定临时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限度地降低用人成本和用人风险。
二、创新人事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实施学科团队领衔人选拔管理工作。
建立与岗位设置管理相配套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把校内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学科团队、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校内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团队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选拔管理模式,建立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相互衔接的用人机制。
2、实施学科领衔人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青年骨干教师重在培养的基本思路,为了加大对优秀青年教师培养的力度,制定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办法,完善培养机制,每年选拔部分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做访问学者、专题进修、项目支持、学历提升等方式,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着力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领衔人后备人才。
3、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制定新增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等。以师资队伍为主体,认真做好20xx年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做好博士、特聘教授、省“候鸟型”人才引进工作,完善特聘教授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比例,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4、完善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充分利用校外各用人才培养的平台,积极组织申报类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积极组织推荐评选各类高层次人才,继续做好黄如论基金优秀评选表彰工作,努力为教师发展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学校人才队伍对外的影响力。
三、完善人事人才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1、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法。
坚持评聘分离制定,制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管理办法,健全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组织机构,进一步规范推荐评审程序,明确推荐评审条件,认真组织教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做好推荐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比例。
2、完善教师教育培训制度。
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教师队伍的思路,制定教师教育培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目标、完善培训措施,规范管理,不断加大教师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教师在职进修、项目支持、日常学习管理,逐步建立教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制,使教育培训成为教职工发展的有效途径。
3、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的论证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的社保工作和有关福利工作。认真做好任期届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和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权限范围内教职工的政审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强化人事工作效能,提高人事工作为学校发展服务的水平
加强对部门内队伍的学习培训,坚持内部轮岗制度,加强内部职工的岗位锻炼,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注意听取和吸收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