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中止供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因此,用电人不交电费的,供电人应该先进行催告,经催告仍不缴纳的,供电人才可以中止供电。
一、供电人中断供电是否有义务提前通知用电人
有义务提前通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供电人因某种原因中断供电的,应该提前通知;未提前通知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规定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