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中小学校校本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创校本教研新局面
1。准确把握校本教研的基本要义。校本教研是为了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问题出发,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校际校内教育教学研究。
2。充分认识校本教研的重大作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目标,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课堂教与学方式改革与变化,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3。正确认识当前校本教研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校本教研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对校本教研的定位不准,校本教研的实效不高等。
二、深化校本教研,提高教研专业品位
4。学校是校本教学研究的基地。要把校本教研的重心置具体的学校教学情境中,研究的问题应从学校教学实践中归纳和汇集,要在学校的教学情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5。校长是校本教研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高度重视校本教研工作,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切实加强对校本教研的组织与管理,把校本教研融入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中。要深入研究校本教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对校本教研的经费投入,为校本教研搭建平台、提供保证,积极为教师创造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要走进课堂,参与教研,组织对校本教研工作的检查、反馈,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
6。教务处、教研室是校本教研的执行部门。根据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提出各学科校本教研的课题;制定学校校本教研计划,制定实施校本教研配套的制度和评估方案;针对学校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讨课题小型化,形式多样化,成果实用化的校本研究模式;积极督促教研组、备课组开展校本教研,检查计划和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评价教研组、备课组工作。
7。教师是校本教研的主体。让教师成为研究的主人,要把校本教研转化为教师个人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自愿的行为,通过校本教研培养教师、提高教师素质,为教师的自我发展、价值实现服务。
8。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在校本教研中的专业引领作用。教科研部门要积极承担应有的专业支持和引领职能,切实承担起对校本教研工作的服务、指导、研究和评估;要认真研究校本教研工作的策略和经验,为开展校本教研工作提供理论和专业支持;要积极组织、协调区域间、校际间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促成学习、研究共同体的形成。
9。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校本教研的带头作用。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通过个别辅导,随堂听课指导,开设示范课,展示研究成果等活动,带领广大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真正起到带头和辐射作用。
三、创新校本教研,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
10。校本教研要立足解决学校内部教育教学问题,要采用问题征集——问题研究——行动解决——反思结果的模式。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校本教研长效运行机制;要根据学科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确立调研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教科研部门特别要深入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滞后的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帮助学校制定改进措施。
11。建立培训与教科研一体化的校本研训机制。各学校要将校本培训与日常的校本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结合起来。要鼓励、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取经,并搭建展示专业成长的舞台,使各层次教师均获得切实有效的帮助与提高。要积极主动邀请专业教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12。积极探索教科研的校本化途径。把教育科研课题同校本教研结合起来,建立校本教研课题研究制度。各学校要从学校发展的实际出发,确定自己的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并通过校本教研促进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要依据自身的资源特点与发展阶段,选择并创造适合教师发展的多元的校本教科研形式,切实提高教科研质量。
13。切实加强对校本教研的研究和引领。教科研部门要聚焦课堂、研究课堂、提升课堂,切实提高有效教学的实施水平。用新课程的理念和思想开展课堂案例研究,引导教师转变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通过教学设计、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片段教学等多种方式,深入研究体现思学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等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建设校本课程和教学文化的路径和方法。
14。利用校本教研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充分认识学校和教师发展的不平衡性,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校本研究活动,实现资源共享;要积极倡导学校之间、教师群体之间的对话交流,逐步形成充满活力与合作共进的校本教研共同体。
四、加强校本教研管理,提高教科研工作实效
15。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管理作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管理、研究、指导、服务职能,为校本教研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研究制定促进校本教研广泛建设和深入实施的政策;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估和奖励机制,在经费、资源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具体支持和切实保障。要针对本地区校本教研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改进的意见。
16。充分发挥各级教科研机构的枢纽作用。要建立健全市、县、片区、学校四级教研网络,形成以市教科所为中心、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为龙头、学校为基地、教研片区为纽带的教研新机制。
17。切实加强教务处、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等校本教研执行部门的建设和管理,落实责任目标,形成以校长为组长,以教务处、教研室为管理中枢,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基本单位,全体教师人人参与的校本教研管理体系。
18。进一步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促进校本教研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本教研规章制度。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指导,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同时督促校本教研制度的落实。
19。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教研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本校教师发展的评估激励机制,将校本教研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列入校长和教师的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校本教研工作。要加强对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把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职务评聘、业务进修等挂钩,促进教师不断进取。
20。进一步提升校本教研工作队伍素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研人员,继续发挥兼职教研员在校本教研工作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继续办好全市中小学校长论坛,交流办学思想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组织校本教研工作能力;要加强对广大中小学校的管理者、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师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为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与推广培养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