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遗嘱监护的条件是什么

2024-06-30 来源:爱go旅游网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

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

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

一、监护人死后父亲的遗产怎么分配

被监护人死后遗产的继承: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法定继承办理:

(1)配偶、子女、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被监护人死亡的,其遗产会直接由父母或监护人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指定吗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指定。根据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三、遗赠分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赠分配要符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