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管理原则:银行内部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应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原则,即管印章的不能管凭证和密押;管凭证的不能管印章和密押;管密押的不能管印章和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