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我国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