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的作用如下: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3、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4、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5、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