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风险需注意:未经批准、规划审批、销售许可、抵押解除等情况下的房屋不可过户。购买无房产证的二手房存在风险,建议办理公证并过户。公证应根据房产证所有权,否则其效力受质疑。购房者应谨慎对待无房产证的房子,若卖方不办理补办手续,不建议购买。购房需谨慎,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法律分析
以下房子均不能过户: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如何降低没房产证房屋的过户风险?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拿到产权证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办理不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由于已经支付了房款,肯定会吃亏,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卖方,购房者差不多就被坑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如果卖方说房产证丢失,购房者可以提出补办房产证的要求,若是对方不给办理。这样的房屋还是不要购买的好。
结语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较大风险。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前办理买卖协议的公证,并咨询房管局是否可以办理委托书公证。如果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购房者可能面临损失。购房者应注意,仅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存在风险,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主要证据。公证机构应根据房产证所有权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权益。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购房者应谨慎对待,目前尚无合适的处理方法,以保护双方利益。若卖方声称房产证丢失,购房者可要求补办房产证,若对方不同意,建议不购买该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