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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2024-07-13 来源:爱go旅游网

房屋过户存在风险,需注意以下情况:被查封、未解除抵押、未办理离婚分割、集体土地开发、伪造委托书、卖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拖欠税费、未上市央产房、未满5年的经适房、业主死亡未继承、共有产权人未同意出售、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者应做好资金监管,降低风险。二手房无房产证应办理公证,但仍存在风险,房产证是所有权证据。购房需谨慎,避免损失。若卖方声称房产证丢失且不办理补办手续,建议不购买。

法律分析

房子过户后,所有权才属于自己,而房子无法过户,是怎么样都让人心头不安的。另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有没有什么风险?在这里罗列了法律上规定的12种房子无法过户的情形,速速围观!

哪些情形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12.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注意:

没有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的,在法律上来讲房子还是卖家的。房买家没有进行房款监管,在过户前就直接将房款支付给卖家,一旦过户存在问题,能否追回放款就成为了未知数!所以购房记得做资金监管,规避购房风险,全面保护房款安全。

没房产证房屋的过户风险怎么降低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拿到产权证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办理不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由于已经支付了房款,肯定会吃亏,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卖方,购房者差不多就被坑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如果卖方说房产证丢失,购房者可以提出补办房产证的要求,若是对方不给办理。这样的房屋还是不要购买的好。

结语

购买房屋时,确保房产证的完备是至关重要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过户风险。为降低风险,购房者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建议:首先,确保购房合同经公证处公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次,咨询房管局是否可以办理委托书公证,以确保购房者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仅凭公证而不过户存在风险,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主要证据。购房者应谨慎选择,避免因无法获得房产证而导致损失。此外,如果卖方声称房产证丢失,购房者应要求补办,若对方不合作,则应慎重考虑购买该房屋。购房是一项重大决策,建议购房者谨慎对待,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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