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一、如果拼装车发生事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受害者拖着不处理有什么办法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拖着不处理,由此造成肇事者相关损失的,那么肇事者可以提起诉讼,向受害者进行索赔。可以先查看财产损失情况。接着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然后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接着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最后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书。
三、轻微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
(一)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
(三)同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拆检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的,应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