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计算应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依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根据具体用途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计算应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依据。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如下:
1.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
2.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
3.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
二、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的具体用途,具体来说,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分居期间,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