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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2024-07-05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造成一人死亡 , 构成交通肇事罪 ,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依法 吊销驾驶证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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