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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迟发有补偿吗

2024-07-08 来源:爱go旅游网

工资迟发有补偿吗?工资延迟发可以直接离职吗?工资发放不足最低标准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迟发工资、未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法律分析

一、工资迟发有补偿吗

公司迟发工资,也就是说公司侵害了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的:

第一,公司克扣职工的工资,或者公司没有任何原因迟发工资的;

第二,职工加班之后,发放工资时不发加班费的;

第三,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四,公司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劳动法应当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却没有支付的;

有上述情形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发放工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还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工资延迟发可以直接离职吗

工资延迟发可以直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工资发放不足最低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公司迟发工资、克扣工资或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此外,劳动者在工资延迟发的情况下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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