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定罪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按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而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性骚扰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进行行政处罚,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包括口头、行动和设置环境方式,相关规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8条找到。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对于性骚扰如何定罪?
性骚扰如何定罪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性骚扰情节严重的,按照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性骚扰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性骚扰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四、对性骚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而言之,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性骚扰罪,跟性骚扰相关的罪名是强制猥亵侮辱罪,性骚扰不仅表现在故意触碰性敏感部位,用下流的语言挑逗对方,或者在工作场所故意发布一些淫秽图片,让对方感到难堪的,也属于性骚扰。
结语
性骚扰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定罪标准,一般情况下,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可以按照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性骚扰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可以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并处拘留和罚款。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包括口头挑逗、身体接触以及在工作场所设置淫秽环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8条,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性骚扰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性骚扰虽然没有单独的罪名,但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规定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