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建设节约型学校,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服务与经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指学校公务用车、通勤车及外派(学校内部)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管理、油料管理、经营管理、事故处理、服务质量等有关事项。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执行节日通行证制度,无节日通行证上路行驶车辆,并处罚款1000元;造成的损失自负。
7. 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月奖金和岗位津贴,重犯者将调离驾驶员岗位。①不服从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和派车指令的;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③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并查证落实的;④不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地点的;⑤虚报出车任务或虚报油料、修理、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⑥发生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九、 事故处罚为加强学院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z石油管理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按照我院制定的《z师范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一)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交通事故:一次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
2. 一般交通事故:一次重伤1-2人;一次轻伤3人以上;一次财产损失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3.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2人;一次重伤3-10人;一次财产损失30000-60000元(不含60000元);
4. 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一次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
(二) 事故处理权限
1.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由院安全保卫处调查、处理。
2. 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和局有关部门协同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 经济处罚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分别按主要责任10%、同等责任5%、次要责任2%处罚。
(四)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在学院内部一律按全部责任论处:
1.无驾驶证或准驾证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2. 无路单私自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3.酒后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4. 把学院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证人员驾驶。
十、 其他未尽事宜,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车辆服务中心和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车辆收费标准及价格测算对照表车 型车辆名称 价 格(油田公司) 价格(客运公司)价格(师院)计量单位规格超百公里计算公式备注豪华空调大客金龙空调元/台班40座以上700+超百公里数_
6.5 百公里之内按1个台班价格收取,超百公里,每公里按台班费的百分之十收取。例:700元/台班、130公里公式:700+30_
6.5 (7元打
9.3 折)=895元豪华空调中客中金龙空调元/台班35座以上600+超百公里数_
5.5 考斯特元/台班22座以下750+超百公里数_7空调旅游车全顺元/台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数_
4.5 别克商务元/台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数_
4.5 轿 车奥迪A6400元/台班5座以下400+超百公里数_3丰田皇冠
2.5 380元/台班5座以下380+超百公里数_3红旗、中华350元/台班5座以下350+超百公里数_
2.5 说明:
1、 以时间计算,4小时以内,为0.5台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为1个台班。
2、 以公里计算,50公里以内,为0.5台班。5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内,为1个台班。
3、 晚上22点以前收0.5台班,超过22点按1个台班计算。
4、 大客车在保证通勤外,遇早上用车的,收费标准参照前3项实行。
5、 司机差旅费、补助由车辆服务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