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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2024-06-26 来源:爱go旅游网

工厂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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