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租方: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地址
出租方将座落于 市 区路 小区 栋层 户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面积:。 (建议添加该房屋附属设施的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壹年
出租方从年 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承租方租赁该房产作为 使用。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的。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 元/月,总额为: 元/年(大写: 元整),支付方式为: 。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房屋租赁期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络费、煤气费用等)由出租方结清,房屋租赁期间前述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房屋租赁期内,该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出现问题,出租方有义务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出租方予以更换。
第四条 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本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该房屋,须在1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4。承租人有权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并从中收益。出租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