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方建坪铅锌矿矿石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石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的杂石。
2、矿石中砷(As)含量≤0.02%。锑(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
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石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石款 0元吨。
5、干、净矿石中铅每增加品位_____%,货款增加 00 元t计算; 干、净矿石中锌每增加品位_____%,货款增加80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石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 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____年 2月3 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