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户申请(手写,可在派出所填写);
2、户口簿,如无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无可带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或购房合同+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重庆市主城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与收入证明,个体经营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省外迁入需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如无,则需提供重庆主城区五年以上工作证明
7、物管出具入住证明,社区民警出具实际居住的调査材料:
8、若要迁子女户口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还需子女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证明或户口薄;迁配偶的户口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注
1、以上所有提交的材料原件均须复印一份。
2、省外户口迁入需房屋建筑面积人均30平米以上。
3、房屋所有权人为多人时应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了女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