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石家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设立,由甲方与河北 有限公司共同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一)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二)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河北省石家庄市 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转让方: (签名) 受让方: (签名)
时间: 时间:
签约地点:石家庄 区
注:只做参考使用,请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修改或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