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渠道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3.2 乙方客户出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向甲方下订单,确认订单的工作。
3.3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3.4于每次进货前支付甲方 %的货款,每月月末支付完当月货款。
3.5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