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溪流域内,为改善萩芦镇人民政府镇所在地周边崇圣村、崇联村、洪南村等三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该镇计划对该上述三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生活垃圾乱倾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问题,该镇政府拟配套建设上述三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共12.5公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配套设施等其他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06.21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安排资金300万元,镇自筹资金6.215万元,尚缺口资金300万元,特申请国家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恳请上级予以支持。
附件:1.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国家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请示(涵萩政[20xx]149号)
涵江区环保局
涵江区财政局
20xx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