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以下几点: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按照以下原则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有较固定的存贷款或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
2、取得借款量较大的银行;
3、银企性质接近,有利于对口服务;
4、银企距离较近,方便办理业务。
三、开设基本账户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法人需亲自到场。需要公司、企业的法人到场,不能其他人;
2、带齐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都需要;
3、需要带印章,这里的印章主要有法人印章、财务印章、还有公章这三样;
4、开公司基本户还需要法人本人的身份证,一定要求是原件。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