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育津贴取得期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取得离婚证之后的生育津贴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生育津贴是给予女方生育需要产生的津贴,与是否是婚姻存续期间无关,即使是离婚或是单身女性也可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离婚了怎么办生育津贴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并且因前述原因牺牲了自己的发展机会,导致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远低于另一方,当婚姻关系终结之时,不论夫妻财产是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将对子女的成长极为不利,对社会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条是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作出的。
(2)夫妻离婚时,一方对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首先应当要求离婚的夫妻自行协商确定,这种协商可以是在协议离婚时确定,也可以在诉讼离婚中确定。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则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婚姻登记部门查明确属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给予离婚登记,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在诉讼离婚中,双方对离婚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交由法院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则依据本条的规定进行判决确定。
二、生育津贴是指什么
1、想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分别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女职工符合这些条件后,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了。
2、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