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在物业备案。一旦租户出现异常情况,物业可以及时联系业主。同时,经过物业备案的租户,今后也不会出现物业欠费扯皮情况。如果业主和租户约定由租户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在物业备案后,物业就会知道按期从租户那里收费。如果没有备案,可能出现租户恶意拖欠费用,而物业仍然认为应由业主缴纳物业费。等租户退房走人时,业主才可能发现应该由租户缴纳的物业费等等全都没有缴纳。而这个责任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