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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诈骗被抓有罪吗?

2023-09-08 来源:爱go旅游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不知情的,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不认定为犯罪。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行为详解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非法经营犯罪:1、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证明收赃不知情有什么方法

关于证明收赃不知情有什么办法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负担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举证责任,行为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不够成犯罪。因此行为人无需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属于不知情的状况。另外,对于主观意图的证明必须立足与客观情况,若行为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多次从他人手中收购的,难以认为其不知情。

三、什么是连续犯

连续犯指对数个可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由于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又属同种的行为反复连续地实施,触犯同一罪名,故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其实质的数罪在裁判上作为一罪论处的情况。

连续犯的特征是:

(1)对于连续犯数次实施的犯罪行为,每一次实施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而非行为人有意识地以数个举动完成犯罪,因为那样的话数个举动,仅形成一个行为,就不是连续犯。例如甲拟毒死乙故意将药分三次给予乙服食,结果将乙杀死。在此,仅成立一个杀人行为,就不是连续犯。

(2)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还必须具有连续性,至于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罪数形态论无连续性,应以行为人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考察。行为人出于单一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就有连续性,否则就是没有连续性。

(3)连续犯的数次犯罪行为是在犯罪人的预定计划之中,也基于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否则,尽管在客观上先后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4)连续犯实施数次犯罪行为必须是触犯同种罪名。如果触犯的不是同种罪名而是异种罪名,那就不称其为连续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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