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变更。需要变更营业执照: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总公司章);
2、委托代理人证明(盖总公司章);
3、负责人信息登记表(盖分公司章);
4、总公司的聘任决定(红头文件或其他有效文件);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同时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1、变更后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3、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衍生问题: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