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上班和休息,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业务窗口一般仅在工作日上班,而违章、报警等情况的处理人员是每天上班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