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病情,结婚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并有权要求赔偿。
一、离婚可以撤回吗?
首先,如果出现了胁迫结婚的情形,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出现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
另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从来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最后,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或者是隐瞒疾病结婚的婚姻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前隐瞒感染艾滋病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婚前隐瞒艾滋病,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不能向法院申请认定婚姻无效。
夫妻一方婚前隐瞒艾滋病,婚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