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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高利贷一百多万,还不起了怎么办

2023-09-23 来源:爱go旅游网

欠了高利贷一百多万还不起的,可以不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偿还,当事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一、怎么还高利贷

高利贷还贷相关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可视为高利贷。债务人不能偿还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请求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合理利息必须偿还;

2、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还款日期没有明确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3、因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夫妻双方应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追偿任何一方。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高利贷罪名,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高利贷转移、非法集资等,应当按照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二、银行借款利率一般多少是合法的

根据最新的有效的规定,年利率在36%之内就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年利率最高为36%。在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当中,对于民间借贷利息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无息借贷。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息计算。

三、高利贷怎么偿还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3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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