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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怎么办

2023-09-23 来源:爱go旅游网

《民法典》规定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的,此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婚姻自撤销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一、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对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胁迫结婚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胁迫结婚的婚姻可以撤销。对于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怎样区分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分: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违反结婚的法律规定,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的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当事人本人申请撤销,无效婚姻则可以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申请婚姻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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