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强奸罪需要提供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受害人意愿的。
若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具体的证据收集和搜查工作由办案机关完成。
一、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二、被男朋友强奸是怎么回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算是男朋友,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女方发生关系的行为,触犯了强奸罪,应该及时报警,并且保护犯罪现场,任何时候,恋爱、婚姻关系都不应该成为强奸的保护伞。
三、刑事案件对书证物证审查哪些内容
1、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2、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
3、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
4、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迹、体液、毛发、指纹等生物样本、痕迹、物品,是否已作DNA鉴定、指纹鉴定等,并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
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