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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如何维权?

2023-09-17 来源:爱go旅游网

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无法直接行使强制权,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存款、查封财产等,迫使欠债人偿还借款。若欠债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法院可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在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可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在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不还,然后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审理的。

结语

债权人在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然而,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这种情况包括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且对方未按期付款,以及债务人提供的财产物作为担保而未履行债务。当人民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并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存款、查封财产等。在借款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况下,法院还可以予以罚款或拘留。在债务纠纷中,及时协商并注意诉讼时效是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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