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问题: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为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