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1、拆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调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1)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没有房产证的被拆迁人怎么办理房产证?
1、办理房产证需要带上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等的材料。
此外,还需要带上以下的材料:
(1)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2)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3)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4)如果是已婚的购房人,则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5)如果是单身的购房人,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2、提出房产证办理请求之前,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具体的缴纳方法可以向开发商咨询,记得一定要保留好缴纳凭证。
并非所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都属于违法建筑,但没有房产证的情形,有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可能。而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拆迁方式不能获得拆迁补偿金的。此类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被拆迁人,也需要在限度期限内搬离被拆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