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是原路退回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