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需准备的材料有: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一、商标异议如何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如下: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二、商标异议申请书件的准备资料是什么?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如下:
1、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商标异议申请书》、(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3)利害关系证明: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商标异议材料应当提交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
3、缴纳商标异议规费;
4、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通知被异议人答辩;
5、案件审查后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