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应提供以下手续:
(1)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2)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3)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4)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因此,企业调阅、复印公司资料(章程),加盖工商局的材料证明章,要到核发该《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办理,按第(2)项规定提供材料。
一、注册公司登记流程
第一步,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预先准备好的五个公司名称,交由工商局网上检索核查,如果没有重名且符合起名标准,则可以使用这个名字,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另外,如果不想跑去工商局,可以进行网上核名。
第二步,房屋租赁。租赁办公室或者厂房,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并需要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签订好合同后,要到税务局购买印花税,印花税=年租金/1000。税票贴于房屋合同首页。若办公室或厂房是自己拥有的,提供房产证即可。
第三步,编写公司章程。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样本,根据要去填写后,由股东确认签字。
第四步,提交材料。公司核名通过后,把预先准备好的材料打包交至工商局,进行申请营业执照。详细材料如下:
①《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公司章程;
④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⑦住所使用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营业执照。所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得到准予设立设立登记的通知书,然后带着法人身份证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第六步,刻章。需要到工商局指定场所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第七步,银行开户。带着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开立银行基账号。最好选择离公司近的银行。
第八步,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第九步,领购发票。纳税人需购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予以发放《普通发票领购薄》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领取发票领购薄以后,主管税务分局按规定核定配售发票的种类、版面、开票限额、准购数量等信息,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薄》到办税服务厅售票窗口办理发票购买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