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法院要判缓刑,会首先让你提供一份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就是证明你们当地的司法机关愿意在缓刑考验期内对你进行社区矫正。有了这个证明,等法院判决后,就直接到当地司法机关报道,办理社区矫正手续,然后就是按照要求定期参加法律学习,按时报道等。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这期间是有一个缓刑考验期的,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那么在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呢?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