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解散大致以下有几种原因:一、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二、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三、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四、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