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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和普通抵押的区别

2023-09-24 来源:爱go旅游网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有:

1、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一般抵押权的设定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一般抵押权是为担保已存在的债权存在。

2、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在最高额抵押的情况下,只有到决算期,所担保的债权才能从不特定转化为特定,才可以确定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特定的,不仅表现为债权类型特定,而且债权的数额也是特定的。

3、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不适用仅发生一个独立债权的情况;一般抵押权是对已经存在的债权作担保。

一、抵押合同有担保责任吗?

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1、二者是否以债权为前提

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二者可以担保的贷款不同

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二者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同

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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