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中药研究所内的综合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五年。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自合同签订后按年度以现金结算,每年月日前预交下一年租金,逾期不交者,甲方可视作乙方弃租,甲方无条件收回房屋。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四条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