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政教处、团委决定在同学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评选的对象:
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全体学生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全面发展之星:为人诚信,热爱生活,学习积极,成绩优秀,待人友善,孝顺父母,热爱集体,劳动积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珍惜劳动成果的学生。
4.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各班利用自习课,由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主任提名),推选 “校园之星”候选人每班2名(为不同类型)。
2.各班班长将本班2名“校园之星”候选人名单交到政教处,候选人需填写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100-200字以内(以电子稿形式交到政教处肖老师处),于3月25日前交政教处审阅存档。
3.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公布在校园宣传板上并下发到各班班长手中,同学们首先学习候选人事迹然后于4月19日中午时间进行选举,产生第三届“校园之星”。
五、奖励办法:
(1)政教处将会同团委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 ”在全校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校园电子屏和学校宣传栏上展示。
(2)班主任应在班内对“校园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市、区级“优秀学生”的重要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