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在本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全面发展的合格职校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的`对象:
XX省民政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由学校制定校园之星的评选项目及标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每名学生限申报1个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后在全校师生中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颁星奖励,“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体之星”、“礼仪之星”各评出3名,申报表连同电子档于4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举止文明。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清洁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能带动全班同学参加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5、礼仪之星:举止大方,热情友好,宽容谦让,礼貌待人,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修养,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关心帮助和照顾。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颁奖,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橱窗“校园之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