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到生产一线锻炼,使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尽快提升,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试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
一、目的意义
1、搭建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和乡村基层单位实践锻炼的平台,熟悉相关单位的管理、生产、贸易、服务等运作流程,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2、鼓励青年教师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加强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二、活动原则
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坚持“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与教学相结合”、“与科研相结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形式
采取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相结合的形式,不单独组队。
四、实施范围
年龄在9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尤其是近三年的新入职教师。
五、工作流程
1、教师申请
(1)有意愿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须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工作实际情况,与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相结合,填写《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于7月11日前交于本单位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汇总申请表后,填写《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申请汇总表》,于7月1日下班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教学楼20室)。
2、开展实践
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应按照学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在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亲身参加到实践活动中,切实锻炼和提升自身社会实践能力。
结果认定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结合学校团委对20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团队考核情况,对申请暑期社会实践教师的社会实践经历予以认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再另行收取社会实践认定材料)
六、管理与保障
1、学院要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开展安全教育,保证教师与学生的安全。
2、青年教师要在思想上重视社会实践,履行好指导教师职责,全程参与并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3、学校对于暑期社会实践锻炼认定合格的青年教师提供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4、暑期社会实践锻炼认定合格的青年教师将作为一次校外培训经历,载入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