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所销售的蜂蜜产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本店(点)的负责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蜂蜜产品质量安全关。
2.保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保证经营蜂蜜食品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4.保证购进和销售的蜂蜜产品来源渠道清楚,供货方信息真实、完整、票证齐全,标签标识齐全,建立蜂蜜产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义务。
6.保证不购进和销售6-8月份采收的蜂蜜产品。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蜂蜜产品质量,进货时如发现疑似有毒有害、掺杂使假的蜂蜜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管部门。
8.保证销售的蜂蜜产品必须批批有检验证明,对检验证明不全的蜂蜜产品销售前必须做动物实验,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销售。
9.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店(点)的巡查、回访、食品质量安全抽查等各种监督方式。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店(点)及我个人愿承担法律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年 月 日